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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香山高中

一般性公告

117學年度起試辦海事水產聯合甄試說明

{{ $t('FEZ002') }} 教務處|

一、本案業經教育部115年7月31日臺教技(一)字第1150074132號函備查。

二、鑒於海洋教育培育人才之重要性,為讓技術型高中(以下簡稱技高)與技專校院之專業     課程能夠明確對接,深化專業技術,期技專校院更具選才彈性,透過招生方式之調整強     調對於技高實作或專業實習之重視,本會自113年起規劃辦理「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     試」,經多次會議與大專校院、技高學校教師、教師團體及家長團體等代表討論,並辦     理公聽會廣泛蒐集各界之意見,業經本會115年7月9日第1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三、旨揭重點說明如下:

(一)主辦學校:由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辦理,成立「技專校院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委員       會」,分別設立「海事組」及「水產組」,籌備相關事宜。

(二)招生校系:盤點之國立海事或水產相關校系必參加「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

(三)招生名額

1.技專校院:部核定各招生校系四技日間部技高生內含名額總和之50%為原則,小數點以下無條件進位。

2.一般大學:以「甄選入學」管道總名額為原則。

3.招生缺額回流依現行規定辦理。

4.原甄選入學離島外加名額納入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辦理。

(四)招生對象:限高級中等學校海事群或水產群科畢業生或其同等學力學生。

(五)招生方式:毋須採計統一入學測驗(以下簡稱統測)成績,得採書面資料審查、面試、     筆試或術科實作等,若採需到校應試項目,建議聯合辦理。

(六)招生日程:預計於2至4月辦理(高三下學期開學至統測考試前)。

(七)錄取及後續管道限制

1.若學生於「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錄取,欲參加後續招生管道,須於簡章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錄取報到資格,否則不得參加其後大專校院入學招生。

2.報到名單由「技專校院海事群及水產群聯合甄試委員會」移轉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管控後續招生。

(八)實施學年度:自117學年度起試行辦理,適用對象為114學年度高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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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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