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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訊與試場分配表已於 12 月 09 日(二)上午9點公布
應考資訊(含應試號碼、考試地點)與試場分配表採一次性公告,於 12 月 09 日(二)上午 9 時起,於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之「試務專區」供考生查覽。
由於英聽測驗不開放考生查看試場,請考生務必上網查詢個人的詳細應考資訊,包括應試號碼、確切考試地點及試場平面圖,以利考試當日能快速進入考(分)區學校及所屬試場應試。
考生報名資料的「聯絡電話」如填寫行動電話號碼者,本會於 12 月 09 日(二)以 0911-511-467 手機號碼發送簡訊,通知考生應試號碼與場次;如所填行動電話已設定拒接企業簡訊,將無法收到簡訊通知。
考試當日務必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並請提早出門
歷年應試違規最大宗為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請考生務必記得考試當日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以供身分查驗。應試有效證件包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另提醒學生證、無照片的健保卡都是無效證件。
考試當日,建議考生盡量提早出門,以避開進入考場學校時的人群聚集,另外呼籲接送考生之親友,請勿於考(分)區門口逗留,造成人潮擁擠,影響考生應試。
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的補救方式
考生如於身分查驗時,未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供監試人員查驗,經監試人員查核並確認係考生本人無誤者,仍會准予應試。但若未依簡章規定在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將應試有效證件正本送達考(分)區試務辦公室或試場,將依違規處理辦法審議並扣減該節成績。
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
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自 12 月 09 日(二)起可提出申請。申請方式如下:
1. 由本會受理申請期間(網路申請):自 12 月 09 日(二)上午 9 時至 12 月 10 日(三) 下午 5 時止。請至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之 「試務專區」,於「突發傷病服務」項下,點選進入「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網」進行 申請。
2. 由考區受理申請期間(填表後逕洽各考區):自 12 月 11 日(四)至 12 月 13 日(六)。 請至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於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之「下載專區」 下載「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填妥後逕向所屬考區申請。考區聯絡電話請詳見試場分配表。
因應氣候變遷,本次考試採有條件開放試場冷氣。考試前一日即 12 月 12 日(五),將依據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官網或 W-生活氣象 APP,於上午更新之「鄉鎮市區」天氣預報資訊,決定是否開放試場冷氣。若各考(分)區所在鄉鎮市區,於考試當日上午,任一個時段的預報溫度達攝氏 28 度(含)以上,則考試當日將開放試場冷氣服務。請考生留意本會於考試前一日即 12 月 12 日(五)下午 5 時,在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最新訊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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