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本案申請對象如下:
(一)原112學年度之深耕學校,推動成果卓有成效者。
(二)有意願參與學校主動自薦者。
(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本計畫輔導委員推薦者。
(四)跨校際社群:以一社群至少6名現職國中小教師,其中至 少1名教師曾參與本計畫,另社群至少需跨2校,同一學 校者不得超過社群成員比率70%。
二、參與本計畫之學校及社群應執行任務,簡述如下(詳計畫 書):
(一)參與本計畫辦理之初階、進階、國際培訓工作坊、期中工作會議及成果發表會。
(二)辦理合作學習相關研習、工作坊、成果分享等活動,並 邀請區域周邊學校參與。
(三)邀請本計畫官網所列之輔導委員協助備課、觀課、議課 或諮詢、演講等;辦理對外公開觀課,並於臉書「教室 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粉絲專頁發布辦理內容簡述 及成果照片。
(四)進行成效評估與推廣,配合提供圖文動態訊息,於本計 畫臉書粉絲團分享推廣實施經驗。
三、參與本計畫類型經費補助說明如下:
(一)深耕學校:每校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5萬元;帶領1間夥 伴學校,額外補助2萬元,深耕學校最高額外補助上限為 6萬元;新申請之學校不得申請此項經費。
(二)夥伴學校:每校補助6萬元。
(三)跨校際社群:最多核予8群,經費由委辦計畫團隊支應, 每案補助上限為10萬元。
{{ $t('FEZ012') }}
{{ $t('FEZ003') }} 2024-05-14
{{ $t('FEZ014') }} 2024-06-13|
{{ $t('FEZ004') }} 2024-05-14|
{{ $t('FEZ005') }}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