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 | 有關大專校院因辦理112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招生期間,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輕症或無症狀確診之居家照護考生到校參加甄審,請貴校予以協助防疫作業之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111年12月29日技專校院招策字第11100007821號函辦理。 |
二、 | 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規劃之112學年度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應變機制,業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設置居護試場,供輕症或無症狀確診之居家照護考生(以下簡稱居護考生)到校參加甄審,居護考生應試原則請參閱應變機制,簡述如下: |
(一) | 居護考生應於甄審3日前向校系申請應試,並通報考生居住地衛政單位。若於甄審當日快篩陽性或前1~3日確診通報為居家照護之考生,亦應儘速通知校系,俾便安排。 |
(二) | 居護考生應確實配戴口罩,「由1位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費搭乘防疫計程車往返居所與試場,抵達試場後由學校專人負責居護考生之引導及管制,避免與一般考生接觸;當日應試結束後,應立即返回居家照護或指定隔離處所。 |
三、 | 旨揭特殊選才招生到校甄審日期為112年2月2日至12日,本次甄審因涉及確診者離開指定隔離處所事宜,於不增加社區傳播風險前提下,居護考生須依應變機制所列規定,主動向招生學校申請應試,並將甄審日期、起訖地點及交通方式通報考生居住地衛政單位。 |
四、 | 鑒於疫情變化快速,持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規定辦理。 |
五、 | 檢附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變機制文件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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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1-05|
{{ $t('FEZ005') }} 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