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鴻海獎學金」
(一)申請時間:111年9月1日至111年9月25日(基金會有權視申請情況予以延長)
(二)申請資格:
由學校推薦之具有學籍、且家庭生活貧困(符合下列情況其中之一者﹒並請附上相關證明)之國中學子 :
(一)家境清寒之邊緣戶
(二)家庭突遭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或特殊情形致家庭經濟困難者 (三) 110 年度各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三)申請說明:
1.申請表格資料請至鴻海教育基金會官方網站下載,或至此雲踹連結下載
https://reurl.cc/908ZzV
2.請將申請資料按下述3.之順序排列,並調整為 PDF 檔寄送,未依照此格式或資料顯示不清無法辨識者,基金會有權判定喪失甄選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3.檢附文件提醒:請完整填具下列文件並由學校負責單位統一遞件。
(a)校方申請同意書暨推薦學生名單總表
(b)學校匯款資料
(c)受推薦學生資料表
(d)學生家長同意書
(e)學生自傳
(f)學生110學年度成績單
(g)教師推薦函
(h)相關證明(如:家人身心障礙證明、重大傷病證明、低收入證明等)
其餘相關注意事項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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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2-05-22
{{ $t('FEZ004') }} 202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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