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111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1年4月25日(星期一)止依限提出申請。
(二)申請資格及方式:
1.申請對象:全國高中職學生及全國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但不含延長修業年限,且設籍桃園市之學生。(詳細申請資格如旨揭實施要點)。
2.申請文件:由學校推薦優良表現之學生,填具申請表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意書。
3.寄件地點: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328桃園市觀音區中山路二段519號教務處註冊組收,請註明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申請)。
其餘相關注意事項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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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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