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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香山高中

一般性公告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

{{ $t('FEZ002') }} 教務處|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

一、 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獎勵本市原住民族學生努力向上,發展特殊才藝表現,並培養原住民族優秀人才,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獎助項目如下:

()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 生活津貼。

() 特殊傑出人才獎勵金。

三、 本要點申請人資格如下:

()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學生。

() 生活津貼: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下。

() 特殊傑出人才獎勵金:

1、 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日間部原住民族學生,前一年度參加政府機關辦理之縣市級或全國級原住民族族語競賽、體育競賽及藝能競賽獲獎者或團體。但不含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學生。

2、 前目規定之獲獎團體,應由同一所學校學生組成,且學生均須符合前目規定之資格。

()受理期間 及作業方式如下 :

(一)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學:由就讀校於每年三月一日至十九一日至九月三十受理申請,並初審人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函本府複審。

(二) 生活津貼:由就讀學校於每年三月一日至十及九日受理申請,並初審人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函至本府複。

(三) 特殊傑出人才獎勵金 :由就讀學校於每年四月一日至三十受理申請,並初 審申請人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函至本府複審。

其餘相關注意事項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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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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