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台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1年3月18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
(二)申請程序:
1.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學校於每頁加蓋學校證明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另申請書及導師證明請逐級核章。
2.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由學校統一造冊,並將名冊電子檔逕寄市立崇倫國中魏國鼎組長信箱(goodharumi@st.tc.edu.tw)彙辦。
3. 請學校依申請學生成績高低順序裝訂相關申請表件紙本,逕寄本市立崇倫國中憑辦,寄件地址:40243臺中市南區忠明南路653號,信封上請註明「110-2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字樣,聯絡電話:(04)23712324分機722。
其餘相關注意事項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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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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