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桃園市111年度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1. 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10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1年3月31日)
2. 110學年第一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3. 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二)申請時間及方式:
將申請表(附件一、並檢附證明文件)、「申請清冊」(附件三)正本於111年3月10日(以郵戳為憑)前逕寄(送) 至大崗國民中學總務處(33377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168號,請於信封上註明:仁愛獎助學金);並同時將電子檔(Excel) e-mail至tea104@dgjh.tyc.edu.tw (信件主旨及附件檔名:(校名)申請清冊),逾期、缺件及核章不全者以棄權論。
其他相關規定請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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