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壹)報名期間:本(111)年 2 月 21 日至 3 月 31 日止函送本會辦理。
(貳)目的:就讀於公私立高級技術中學(含進修學校)職業類料、普通高中附設職業類料、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及五專前三年之職業類料,高一、高二、高三在學學生獎助學金,協助弱勢學生完成學業,並取得一技之長順利就業。期盼獲得社會更高的認同與重視,激發更多善心人士及社會福利機構,共同關注弱勢學生,為國家及社會培育務實可用人才。
(參)獎助對象與條件:
(一)就讀於公私立技術中學(含進修學校)職業類料、普通高中附設職業類料、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及五專前三年之職業類科在學學生(不包含體育、音樂、舞蹈等非職業科學生),具有下列情形者:
1 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之有效證明文件者。
2. 持有相關機構核發,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替)、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父母離異),之有效證明文件及戶籍跨本等證明者。
3. 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持有 導師書面推薦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者。
咐註:
1.除檢附以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學校審核後加蓋與正本相符核章),另附學校核發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 70分以上,品德良好(導師評語)在校期間無記過處分紀錄之成績證明。
※2.家庭變故原因申請者。煩請班級導師協助了解該生現況提供書面推薦書,併
入本會審核,必要時增額錄取。
(二)本年度接受推薦對象:
111 年在學之職業類科學生,符合獎助條件者。每校(高一、高二、高三)每年級推薦一名為限,填具申請表(女臼附表)提出申請。
(三)本會依經濟、家庭弱勢條件及家庭變故情形審核,並依獎助名額核定錄取。 (四)各校將推薦表件連同相關佐證資料影本, 逕寄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
1.地址: 11469 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 455 號 4 樓
2.聯絡電話 : (02)2790-6303*9605
3.傳真 : (02)2790-9389
4. E-mail: hkh27906303@gmai1.com
(五)有關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111年度「寶佳高職學生獎學金」頒發要點及申請表件,可至(http://www.hkh-edu.com) 網站下載。
其他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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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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