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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香山高中

一般性公告

110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 $t('FEZ002') }} 教務處|

110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一)報名期間:預計自111年2月14日(星期一)至同年3月14日(星期一)止。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

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3,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

(勵)學金。

(四)申請條件:

(1)證照獎勵金:

參加勞動部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測試及格,且持有最近3年(108、109或110年度)勞動部製發之甲、乙、丙或單一級別「中華民國技術士證」,惟每年僅能擇一職類一級別申請補助1次,歷年累積申請次數達3次即不得再申請。

(2)優秀獎學金:

高中(職)組: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110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90分以上。

(3)清寒助學金:

高中(職)組: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110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

申請辦法、其他相關條件及程序詳見附件。



{{ $t('FEZ003') }} 1642-09-02

{{ $t('FEZ004') }} 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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