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訓育組
{{ $t('FEZ002') }} 學務處|
主旨: | ,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部110年3月25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33739號函(諒達)續辦。 |
二、 | 因疫情考量,展期旨案徵件期限,調整說明如下: |
(一) | 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原訂110年7月9日(星期五),延長至110年10月29日(星期五)。 |
(二) | 教育部主管之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私立學校原訂110年6月30日(星期三),延長至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 |
三、 | 請貴局(府、校)依限函送申請資料至本部指定委辦團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教育中心,地址:20224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綜合三館3樓)。 |
四、 | 若貴局(府、校)已完成報名送件,成果方案或影片等內容尚需調整修改,或有其他相關問題,得聯繫本部指定委辦團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教育中心高小姐(02)2462-2192轉1247,電子信箱peggiekao@email.ntou.edu.tw。 |
{{ $t('FEZ003') }} 2021-07-16
{{ $t('FEZ014') }} 2021-08-15|
{{ $t('FEZ004') }} 2021-07-16|
{{ $t('FEZ005') }} 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