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實驗研究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來文如下
一、本校110年1月19日南一中(教)字第1100000569號諒達。
二、本推動中心自110年1月至110年6月止,分別於高雄市立前
鎮高級中學、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辦理旨揭系列工作
坊,實施計畫如附件,懇請各校再次協助轉知相關研習資
訊。
三、建請各校惠予參與人員公(差)假並協助處理課務,相關經
費請由各校自行負擔。
四、本推動中心每場次可補助一名離島教師往返交通費及代課
鐘點費,相關經費由本推動中心計畫項下支應,請不吝與
本推動中心聯繫。
{{ $t('FEZ012') }}
{{ $t('FEZ003') }} 2021-03-03
{{ $t('FEZ005') }} 121|